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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注意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09-27 | 點閱數: 130

一、依行政院111年5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157號函暨本市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5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595號函略以,參與本次選務工作人員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經桃園市政府111年5月27日府民自字第1110143401號函轉知在案。

二、旨揭選舉投票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考量地方公職人員與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合併辦理,又鑒於國內疫情及選務工作繁重,為衡平教師權益及學生受教權,本次教師參與選務工作之補假,以半日為單位其課務由學校處理並支付課務代理費,所需經費由各級學校人事費項下勻支,另前述補假應於1年內休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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