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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10-12 | 點閱數: 104

一、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辦理。

二、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委員任期將於112年1月31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請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俾利遴選。

三、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並請於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前洽人事室申請,以俾函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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