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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活動 李靜如主任 - 總務處 | 2021-11-15 | 點閱數: 221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110年11月10日長安小總字第11012027670號函辦理。
二、 本案考量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仍維持第二級警戒影響,為避免因辦理宣導活動進入校園造成防疫困擾,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循契約規定經長安國小同意將話劇巡演辦理方式變更為三段5-6分鐘宣導影片,並上傳至該公司官網「110年度學校公共意外險校園網站專區」,請貴校逕至前揭官網專區線上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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