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2年6月7日桃社老字第1120055269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25日衛部顧字第1121961506號函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1日府衛照字第1120143326號函轉知辦理。
二、
鑑於我國人口結構趨向少子高齡化,為滿足民眾長照服務需求,協助閒置校舍活化轉型,並向下紮根長照教育,請協助推廣「老幼共學(融)」之長照創新服務模式,以創造共融、共生及共好的高齡友善環境。
三、
本案影本可至衛生福利部下載中心(文號:1121961506、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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