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同仁,請洽人事室登記,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請檢附繳費收據,並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檢據送至人事室彙辦。
二、申請手續及繳驗證件:
(一)填具申請表:由申請人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經人事單位複核後,以造冊方式辦理支付。
(二)戶口名簿:於本機關第一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三)收費單據: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又以轉帳或信用卡繳費者,應...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