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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伶聿 - 教務處 | 2022-08-15 | 點閱數: 233
有興趣參加之師生,皆可參考附檔。
公告 陳伶聿 - 學務處 | 2022-08-15 | 點閱數: 166
如欲參加之學生,可參考附檔!
公告 王寶偵 - 學務處 | 2022-08-15 | 點閱數: 21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8月5日府交安字第1110214910號函辦 理。 二、本次辦法修法重點為「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 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應依規定繫妥安全帶,未依規定 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實 施。」 三、另依旨揭辦法第12條,請貴校加強向教職員及學生宣導在 駕駛汽車、乘坐汽車前座、小型車後座或在高速公路、快 速公路乘坐大型車時均應規定繫妥安全帶。
公告 陳伶聿 - 學務處 | 2022-08-15 | 點閱數: 213
歡迎同學、師長觀看交通安全宣導影片。 請各位師長、同學多加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公告 張詠清 - 人事主計 | 2022-08-12 | 點閱數: 410
一、依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惟若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補助行為係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者,已可防免因補助申請黑箱作業而產生利益輸送,使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與一般人就機關團體補助資訊之取得處於對等狀態,因而於本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規定例外排除禁止規範。 三、依法務部108年11月14日法廉字第10800074540號函示(如附件)意旨,有關本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及本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2項所稱「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機關團體於開始受理補助案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詠清 - 人事主計 | 2022-08-12 | 點閱數: 196
一、旨揭函釋摘述如下:       (一)公務人員如有分娩或流產事實,應核給娩假或流產假,該等事實如係於下午發生,則公務人員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日下午請娩假或流產假。       (二)至如公務人員係於下班後始分娩或流產,其娩假或流產假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次日起算。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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