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桃園國中)113年11月25日桃國教字第1130008958號函及本局113年5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30046902號函續辦。
二、 本案競賽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參賽學生分別為國小中年級組180件、國小高年級組221件及國中組128件,共計529件;經複審擇優錄取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計63件(每組各21件),獲獎及敘獎名單詳如附件,獲獎學生名單如下:
(一) 國小中年級組:
1、 第一名:中壢區信義國小葉庭蓁。
2、 第二名:桃園區大業國小林韋亨及龜山區幸福國小何其績。
3、 第三名:桃園區大業國小曾羿銓、桃園區永順國小馮云杰及桃園區慈文國小何天言。
4、 佳作:八德區大忠國小鄧凱元等15名。
(二) 國小高年級組:
1、 第一名:桃園區西門國小邱雋維。
2、 第二名:龍潭區石門國小蔡予婕及龜山區幸福國小尤庭萱。
3、 第三名:桃園區永順國小魏瑀瑭、龍潭區龍潭國小劉承彥及龜山區龜山國小許巧霏。
4、 佳作:桃園區大有國小戴宏橋等15名。
(三) 國中組:
1、 第一名:福豐國中陳嬛嬛。
2、 第二名:福豐國中林芷萱及復旦高中附設國中部王瑜馨。
3、 第三名:仁美國中黃妍芯、同德國中吳昱叡及楊明國中林瑩緁。
4、 佳作:大華中學王雨翎等15名。
三、 本案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 懲要點」分別核敘指導教師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及佳作獎狀1紙,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得將嘉獎改頒獎狀獎勵;獲獎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自行核布;另核頒獲獎學生獎狀1紙;獎狀及圖書禮券部分,請獲獎學校自行派員於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至12月27日(星期五)期間,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桃園國中教務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電話:03-3358282分機221)簽領,由各校代為轉頒。
四、 檢附旨揭各組獲獎及敘獎名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