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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06-27 | 點閱數: 135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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