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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09-19 | 點閱數: 116

一、依據銓敘部111年9月8日部法二字第11154887861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已屬暫離職務之不在職狀態,實不具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之選舉權(含參選權及投票權)

三、考績委員會委員倘於任期中辦理留職停薪,應即卸除其委員身分。

四、前述委員卸任後所遺缺額如係指定委員者,得由機關首長另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如係票選委員者,則應由候補人員遞補。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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