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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11-22 | 點閱數: 115

一、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任職前曾任經折抵教育實習之試用教師、代課及代理教師年資,為求衡平,不得採計為兼任行政職務之休假年資。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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