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公告 張詠清 - 人事主計 | 2023-01-03 | 點閱數: 268

一、查銓敘部92年3月17日部法二字第0922225166號令略以,公務人員親屬為大體老師,並有逾百日期限尚未執行之喪假者,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該部同意就其應給之喪假日數範圍內,得由服務機關斟酌公務人員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

二、基於公教一致性規範,公立學校教師有類此情形亦比照辦理。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 桃教人字第1110125513號函.pdf
    1) 桃教人字第1110125513號函.pdf
  • 臺教人(三)字第1110127400號函.pdf
    2) 臺教人(三)字第1110127400號函.pdf
:::

會員登入

防疫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