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協助於貴單位之電子看板(含跑馬燈)設定森林火災防災宣導標語「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
二、請於112年5月12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宣導成果照片予本案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