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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3-09-01 | 點閱數: 122

桃園市政府 函

主旨:轉知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資訊及考試規則修正規定。

說明:

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29日原民人字第112004251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113年5月28日至6月6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7日至9月8日,另依修正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報名是項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113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併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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