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呂麗萍 - 總務處 | 2024-01-10 | 點閱數: 48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車輛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第十一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會員登入

防疫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