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之學生。 (二)遴選指標:本獎項不以學業成績優良為最高指標,而以勤勞樸實之根本並結合關懷、誠實、公平、責任、尊重 之CEP(美國品格教育聯盟)中心德目為準則,甄選品德優良有具體事蹟足堪為學校楷模且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者。 (三)獎勵: 1、本案評選結果產生後,將於114年9月27日(星期六)辦理頒獎表揚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