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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注意 張詠清 - 人事主計 | 2022-02-17 | 點閱數: 297

一、依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轉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及11100000016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於111年月28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函知。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 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pdf
    1) 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pdf
  • 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pdf
    2) 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pdf
  • 111年全國軍公教待遇調整-各項人員加給表(11101).pdf
    3) 111年全國軍公教待遇調整-各項人員加給表(11101).pdf
  • 子女教育補助表(1110101).pdf
    4) 子女教育補助表(1110101).pdf
  •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11101).pdf
    5)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11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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