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注意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02-17 | 點閱數: 166

一、依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轉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及11100000016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於111年月28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函知。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

會員登入

防疫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