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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雅惠 - 教務處 | 2023-02-13 | 點閱數: 540
  桃園市「112年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   一、旨揭選拔及表揚活動相關的事項如下:   (一)被推薦人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台、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 、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三年內無不良紀錄者,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者或五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二)選拔標準:被推薦人尊重父母、尊親長、克盡孝道,...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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