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有意願申請112年市內外介聘的教師同仁,於112年4月10日(星期一)以前,洽人事室登記,以先行統計確認領取介聘申請表人數;如果取消意願者,亦請最慢於上述日期前,洽人事室取消登記。
二、請欲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應於4月18日至4月27日,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並請於4月27日截止日期前檢具相關表件向人事室審查資料積分,逾期不予受理(請儘量於4月27日截止日前留3日以上時間洽人事室審查,以便修改資料或補件及陳核)。
三、本次介聘作業要點增列「當年度介聘提列缺額中,如有原住民重點學校(幼兒園)或原住民族地區、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或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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