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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注意 徐詩航 - 人事主計 | 2022-10-19 | 點閱數: 229

一、依人事總處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辦理;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12日府人考字第1090061124號函及109年3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90065727號函計達。

二、旨揭函文重點摘述如下:
  (一)基於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請各機關學校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
  (二)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原規定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三)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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