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28056號函 辦理。
二、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交通部規劃推廣停讓文化,藉由綿密的宣導,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請貴校協 助透過官網、社群媒體(FB、LINE、IG)、宣導課程、平面 媒體、活動等加強宣導旨揭「非號誌化路口」相關宣導素 材(如附件),建議宣導期程為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