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2年9月28日南大視訓字第1120018353號函及本局112年10月3日桃教特字第1120099361號(計達)辦理。 二、本局前函附件誤植,特此修正,餘請依前函辦理。 三、本案計畫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大學聯絡人:葉芳妤、謝怡伶,06-2138354。 四、本案「112學年度聽障專業10學分班」簡章(含相關表件)亦可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