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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雅惠 - 教務處 | 2024-02-02 | 點閱數: 57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辦理「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 金計畫」

一、補助對象:

(一)身分設籍:須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之原住民。

(二)學籍資格: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包括在 職專班)、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

(三)成績資格: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70分以上(1年級新生, 免提供)。

(四)依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或里長服務個案,須提供清寒證明;或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及各區原住民族 服務員家戶訪視個案有急難需求者,須提供訪視紀錄表 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補助金額:每人2,500元,共計40人(每人以1次為限)。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或經費用罄) 止。

四、申請文件:

(一)填寫申請書1份(請至本會官網https://tyipdf.com.tw 最新消息下載)。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影本(不省略記事)。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四)前一學期成績單。

(五)助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 戶,恕不接受其他銀行帳戶)。

五、注意事項:

(一)本案經審查通過之學生名單,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 知,本助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文件皆不退還。

(二)本計畫若有未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將隨時修正之。

六、聯絡資訊:黃先生、林小姐(03)3807122,tyipdf@gmail.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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