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壢仁海宮第十二屆全市書法比賽簡章
一、宗旨:宏揚我國固有文化,發揚書法國粹,提倡正當休閒藝文活動。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壢仁海宮
四、承辦單位:靜心書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新街國民小學 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
六、參加對象:凡設籍桃園市(外縣人士請出示本市在學證明、在職證明)熱愛書法藝術者均可按年齡組別報名參加。
七、比賽組別:(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大學組(5)社會組
1.學生參賽資格 : 皆按113學年度身份參加
2.社會組參賽資格:限民國49年12月31以後出生者方可參加。
八、簡章、報名表:請於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小網站下載:http://www.sjes.tyc.edu.tw
九、比賽方式:
(一)初選:(1)初選作品請以宣紙直式書寫,內容及字體自選,須落款及鈐印(國小組可不用鈐印)
國小、國中一律以四開宣紙(70公分×35公分)直式書寫、 高中組以上用對開宣紙(135公分×35公分)直式書寫、字體不拘。
(2)初選收件:113年 9月 9日(星期一)起至 9月 20 日(星期 五 )截止(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收件地址:中壢區中正路124號 (宋良銘老師 收)。
(4)初審日期:預訂於113年 9月 29 日初審,各組作品依參賽人數酌量增減,
錄取決賽名單於113年 10月 2 日前網路公告,
並同時公佈於新街國小網站: http://www.sjes.tyc.edu.tw
(二)決賽:(1)決賽日期:民國113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
(如遇颱風或疫情影響,決賽日則順延,日期另行公布於新街國小網站)
(2)決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仁海宮(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198號) 。
(3)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他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4)參賽者車輛可停新街國小
場次 |
組別 |
報到時間 |
比賽時間 |
第一場 |
社會組 |
上午07:30〜07:50 |
上午08:00〜09:20 |
第二場 |
國小中年級組 |
上午09:00〜09:20 |
上午09:40〜10:40 |
|
十、頒獎時間:預定當日中午12:00 開始頒獎。獎狀、獎盃、獎品請自行領取,不另外郵寄。
*獎金限上台頒獎領取,未出席上台領獎將視同放棄,獎金將捐獻給廟方。
十一、評 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公正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十二、成績公佈:於113年 10 月23 日公布於新街國小網址:http://www.sjes.tyc.edu.tw
十三、獎 勵:每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一人、第三名一人、優選八人、佳作若干名
以上各組成績如未達水準得從缺。
十四、獎勵如下: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均贈獎金、獎品、獎盃、獎狀一只,佳作者贈獎品、獎狀一只。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優選 |
佳作 |
國小中年級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獎品、獎狀一只 |
國小高年級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獎品、獎狀一只 |
國中組 |
4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獎品、獎狀一只 |
高中大專組 |
5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1500元 |
獎品、獎狀一只 |
社會組 |
10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獎品、獎狀一只 |
十五、附 則:
(一)參加人員請於指定時間內準時到達比賽地點,逾時十分鐘以上視為棄權論。
(二)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每人限領二份。
(三) 凡參賽作品(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十六、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視實際情況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