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本市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資優教育服務,本市114學年度國中各類資優鑑定採入學前鑑定。
二、鑑定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或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13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二)鑑定類型: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學術性向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4類。
(三)鑑定時程:於114年3月至5月辦理初、複選,詳細鑑定日期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三、各類鑑定簡章預定於113年12月底前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最新消息(網址:
https://www.tyc.edu.tw/)、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talented.special.tyc.edu.tw/)及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