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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3-02 | 點閱數: 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2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12號函辦理。

二、        本案本局1141222日桃教小字第1140126551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現為增加國中小學生暑期英語學習及拓展與海外青年志工交流機會,爰國教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教育訓練時間:1157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10日(星期五)。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711日(星期六)至724日(星期五)。

三、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53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資料(如附件3及附件514份免備文逕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電子信箱:10060079@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四、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或已申請國教署第1次徵件,則不再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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