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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3-17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39日臺教文()字第1150024347號函辦理。

二、          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1名。

(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3名。

(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4名。

三、          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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