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2月29日桃教學字第1130017994號函續辦。 二、本案本平臺相關資訊,本局前以上開函諒達在案,為利學生平臺操作順利, 請貴校除於學校網站公告宣傳此平台外,亦請轉發每位學生有關本局給同學一封信(分國小版及高國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