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1016號函辦理。
二、
請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以下簡稱選用注意事項)」辦理,由各校自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辦理教科用書選用事宜。相關規範重點說明如下:
(一)
依據選用注意事項第3點第1項規定略以,選用成員應包括各處、室主任、組長、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任教各該科(領域)之教師及家長會代表。為維護特殊教育學生之權益,建議可評估加入特殊教育教師及學生家長,共同參與選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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