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文章列表

公告 曾佳瑄 - 輔導室 | 2026-05-08 | 點閱數: 86
說明: 一、本市自113年3月起啟動旨揭平臺(網址:https://care.tyc.edu.tw/),提供本市兒童及青少年學生於放學後校外 諮詢管道,由關懷員提供諮詢服務。 二、為提升學生對旨揭平臺之認識與使用意願,本局規劃於115年度辦理2次抽獎活動,學生凡完成平臺註冊或進行線上關 懷,並填寫相關問卷後,即可參加抽獎。獎項包含藍芽耳機、趣味電子錶、藍芽自拍棒及禮券等,活動詳情與得獎 名單將公告於前開平臺之訊息公告區。  
公告 曾佳瑄 - 輔導室 | 2026-05-08 | 點閱數: 83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2月29日桃教學字第1130017994號函續辦。 二、旨揭平臺業於113年3月1日上線,提供學生於放學後時段,如有人際相處、課業、生涯規劃等遭遇問題待關懷諮詢時使用, 透過關懷人員與學生以純文字即時線上對話,或以信件方式,針對學生各項適應困擾問題,提供關懷資訊,延伸學校輔導功能, 全面促進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三、為擴展服務內容,提供全方面支持服務,旨揭平臺新增提供本市高中、國中、國小每位學生主要照顧者、監護人, 1年6次免費諮詢服務,強化家長親職教育功能,提供家庭教養相關諮詢服務及促進親子關係修復與成長, 服務內容摘要及預約...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3 | 點閱數: 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46797號函辦理。 二、        本次論壇以「臺灣藝術教育的實踐成就與未來想像:邁向以提升全民素養為目標的人才培育」為總體願景,因應《藝術教育法》施行將屆三十年及少子化、科技發展與社會變遷等趨勢,聚焦大學專業藝術教育、中小學藝術教育及社會藝術教育三大面向,透過經驗分享、跨域對話與政策討論,檢視我國藝術教育發展成果與挑戰,...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3 | 點閱數: 5
說明:    一、        本研討會聚焦師資培育,透過多元對話重新想像教師專業,推動教育創新與永續。 二、        本研討會資訊: (一)  時間:115年5月23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40分(上午8時20分開放報到)。 (二)  地點:本校台達館B1璟德講堂(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三)  形式:國際學者專題演講、主題論壇、口頭論文發表及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2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8日桃教資字第1140129099號 函辦理。 二、        為增進國中小學教師在Scratch 程式設計競賽準備,針對國中、小組的比賽提供相關經驗分享和作品交流, 辦理分享課程,研習資訊如下: (一)  國小動畫組競賽經驗分享:5/23(六),09:00~12: 00。 (二)  國小遊戲組競賽經驗分享:5/2...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2 | 點閱數: 19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5年5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1277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 觀看完整文章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2 | 點閱數: 20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5年5月5日南大本土字第1150008562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辦理日期:115年5月22日(星期五)。 (二)  辦理地點:該校府城校區誠正大樓401會議室(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三)  參加對象: 1、   &nb...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顧宜文 - 教務處 | 2026-05-12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40091556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本市本土語文教學成果,並鼓勵教師持續投入本土語文教材研發與創新教學,特辦理旨揭成果發表會。 三、        原訂115年5月20日(星期三)13時00分至17時30分辦理之成果發表會,因本校臨時重要活動,調...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徐詩雅 - 學務處 | 2026-05-11 | 點閱數: 19
一、 依據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115年4月27日桃海資字第11500056623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行政院宣布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自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實施第一階段政策,規定家戶、公寓大廈及餐食攤販產出之廚餘禁止進入養豬場養豬,可使用的廚餘則僅限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 三、 為達成前揭防疫目標並落實資源循環,爰請貴校協助配合執行下列宣導事項: (一) 明確宣導家戶及餐食攤販產出之廚餘... 觀看完整文章
:::

會員登入

防疫專區